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海宁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,是一家生产 PVC 膜、数码喷绘布、数码网格布、投影布、汽车篷布、窗帘布等的民营企业。公司名称于 2009 年 3 月变更为浙江宇立塑胶有限公司,又于 2015 年 1 月变更为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,现厂区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 28 号。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,企业投资 500 万元,实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。 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, 企业投资 500 万元,实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。 本次技改不增加产能,根据产品需求在高端复合材料(篷布、投影布、高性能篷房用复合材料、高分子窗帘用复合材料)增加表面处理工艺,使产品达到防火、抗老化的目的以延长其使用寿命;增加印刷工序,以改善产品外观。
本项目位于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 28 号 ,周边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如下:
表 1 周边空气环境主要敏感目标汇总
类别 | 保护目标名称 | 经纬度 /° | 保护对象 | 保护内容 | 环境功能区 | 相对厂址方位 | 相对厂界距离 /m | |
东经 | 北纬 | |||||||
环境空气 | 柏士花苑 | 120.658371 | 30.467248 | 居民 | 环境空气 | 二类区 | 西南 | 1746 |
经都名庭 | 120.667974 | 30.469811 | 居民 | 西南 | 1090 | |||
柏士村 | 120.671579 | 30.468860 | 居民 | 西南 | 815 | |||
先锋村 | 120.684024 | 30.480812 | 居民 | 北 | 638 | |||
桐溪社区 | 120.69510 | 30.481051 | 师生 | 东北 | 763 | |||
新场花苑 | 120.690418 | 30.462919 | 师生 | 东南 | 832 | |||
正阳花苑 | 120.691298 | 30.458242 | 师生 | 东南 | 1276 | |||
香湖名邸 | 120.693927 | 30.462308 | 居民 | 东南 | 1256 | |||
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| 120.694522 | 30.459984 | 居民 | 东南 | 1491 | |||
藏绿园 | 120.696252 | 30.462541 | 居民 | 东南 | 1400 | |||
马桥中心小学 | 120.696671 | 30.464860 | 居民 | 东南 | 1350 | |||
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| 120.695351 | 30.466491 | 居民 | 东南 | 1278 | |||
马桥街道办事处 | 120.697787 | 30.461300 | 居民 | 东南 | 1647 | |||
新塘村 | 120.708933 | 30.447712 | 居民 | 东南 | 2721 |
表 2 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土壤、声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
环境要素 | 名称 | 规模 | 方位 | 最近距离 /m | 保护级别 |
地表水环境 | 麻泾港 | 宽 30m | 东侧 | 2249m | 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 GB3838-2002 ) IV 类 |
桐木港 | 宽 20m | 东侧 | 745m | ||
环桥河 | 宽 20m | 西侧 | 260 m | ||
地下水环境 |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 | / | / | / | 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 GB/T 14848-2017 ) IV 类 |
声环境 | 厂界 | / | / | 200m 内 | 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 GB3096-2008 ) 3 类 |
土壤环境 | 评价范围内土壤 | / | / | / | 建设用地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 GB36600-2018 )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; 农用地: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 GB15618-2018 )中筛选值标准 |
三、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1、 废水治理措施: 喷淋废水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, 经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环境,出水水质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 GB18918-2002 )一级 A 标准 后排入钱塘江。
2、 废气治理措施: 调配间 、 涂层间、印刷间 设备边缘为界限采用轻质推拉门窗做封闭隔断,四周空隙全部用镀锌薄板封闭,并在产线上端设置集气罩 ; 烘干废气直接烘干设备内部集气。危废间废气、调配废气、涂层废气(印刷废气)经沸石转轮吸附 脱附 催化燃烧;烘干废气直接进入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。含 VOCs 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、包装袋中,并存放于安全、合规场所。
3 、噪声治理措施:加强生产管理,同时做好降噪减震工作,合理布置生产设备,选用低噪声设备,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。
4 、固废处置措施: 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废表面处理剂(油墨)及稀释剂包装、废印辊、废油墨、废过滤器、废吸附剂(失效沸石)、废催化剂、废抹布等。废表面处理剂(油墨)及稀释剂包装、废印辊、废油墨、废过滤器、废吸附剂(失效沸石)、废催化剂、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, 经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5 、环境风险措施:项目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,设置事故应急池,制定应急预案,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,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。
四、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1 、对水环境的影响: 喷淋废水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, 经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环境,出水水质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 GB18918-2002 )一级 A 标准 后排入钱塘江,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2 、对空气环境的影响: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,对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》 (HJ2.2-2018) ,本项目拟建地海宁市 2021 年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域,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。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 ≤ 100% ;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≤ 30% ;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。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、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,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。
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。
3 、对声环境的影响: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。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,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 GB12384-2008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的 3 类标准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4 、固体废物: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、资源化,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5 、环境风险:本项目落实相关环境风险措施后,项目环境风险可控。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 ,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,确保废水清污分流且达标排放,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,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。从环保角度论证,该项目建设可行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: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(居)民委员会。
主要事项: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意见。
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、建设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)内,即 202 3 年 7 月 7 日~ 202 3 年 7 月 22 日,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或 嘉兴 市生态环境局 海宁 分局 联系。
建设单位: 远 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 28 号
联系人: 姚总 联系电话: 13511376761
环评单位: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9 号 1 幢 A407 室
联系人: 汤工 联系电话: 13706712057
主管部门: 嘉兴 市生态环境局 海宁 分局
联系电话: 0573-87289193
通讯地址: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 3 年 7 月 7 日